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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数字产业发展政策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关键领域

来源:元力社

日期:2023-04-06   

3 月 27 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发布《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这是黄浦首次发布数字产业政策,主要从助力企业核心技术突破、拓展产业创新应用、激发产业发展动能、营造产业生态环境等四个方面,来支持科创企业的落地与发展。

黄浦是上海的核心城区,有着应用场景丰富、数据资源海量、市场需求巨大等优势,近年来着力打造城区数字化转型的样板标杆。未来将依托黄浦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优势,深化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和生态集聚发展,重点布局元宇宙、智能终端、数据要素等新赛道。

政策扶持方面,将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的数字产业项目,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的企业,进行奖励资助。对多元跨界、提质增效的自建或联合共建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等进行补贴。对符合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黄浦区孵化落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企业,对获批市级双百称号的数字企业等进行扶持。对数字产业为特色的载体,对数字产业载体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的项目,对在黄浦举办具有全球及全国影响力的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等进行补贴。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项目开展情况,黄浦区采取资金奖励、项目补贴、配套资助等支持方式,择优进行支持。其中,资金奖励最高可达 550 万元、项目补贴最高可达 300 万元、配套资助最高可达 200 万元。

以下是黄浦区数字经济政策全文:

一、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 "3+6" 先导产业战略部署,全面推进黄浦区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黄浦区全面推进城区数字化转型 " 十四五 " 规划》、《黄浦区推进城区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 — 2023 年)》,依托黄浦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优势,深化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和生态集聚发展,布局元宇宙、智能终端、数据要素等新赛道,制定本政策意见。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注册在本区,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相关主体须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支持领域

支持数字产业集聚,营造产业创新生态。鼓励数字产业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关键技术企业。

支持数字技术赋能,拓展数字场景应用。围绕金融科技、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信息消费、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城区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云计算、机器人、智能终端、数字孪生、智能交互、绿色智能等应用示范场景项目。

四、支持政策

(一)助力核心技术突破

1. 支持国家级、市级项目

对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信息化相关领域),按最高不超过 1:1 予以区级配套,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 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重点领域自主研发或联合产学研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经评审,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突破性或颠覆性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 鼓励支持行业标准制定

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

(二)拓展产业创新应用

4. 打造多元跨界应用场景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打造或联合共建示范应用场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且对企业降本增效、能级提升和经济效益发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5. 支持数字产品首创首发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培育创新数字产品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6. 鼓励数据资产流通

鼓励数商企业利用数据资源优势,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入场交易,对数据资产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合规、咨询、质量评估等费用给予补贴,按实际交易费用的 10% 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三)激发产业发展动能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符合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本区孵化落地具有独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企业,经评审,给予被孵化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贴。对获批 " 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 "、" 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企业 " 等称号的数字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8. 支持企业改制上市

鼓励引导区内不同类别、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数字企业,对实施完成并购重组的上市数字企业,分类型、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55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9. 培育数字服务业发展

支持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人力资源、财税服务等数字产业中介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对经认定的数字产业专业服务企业按年收入 1% 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四)营造产业生态环境

10. 支持载体布局产业集群

鼓励打造以数字产业为特色的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对载体运营管理主体,相关领域企业集聚度达 50% 的,分段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1. 支持数字新基建建设

鼓励本区内的数字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12. 鼓励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

鼓励在黄浦举办具有全球及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产业峰会、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经审核,按单次活动总投入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单个主体年度获得本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五、资金来源

本政策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

六、资金使用

1. 本政策所涉的扶持资金原则上采用后补助方式。

2. 与国家、市、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内容有重复的,按照 " 从优不重复 " 进行支持。

3. 区科委负责编制年度扶持计划,按照政策内容确定年度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范围。

七、申报受理

1. 区科委每年根据黄浦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编制发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等信息。申报主体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 区科委统筹项目全周期管理各项工作。组建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评审小组的职责包括申报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认定。项目审核前,区科委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估。获支持项目需经评估通过、评审小组审核、公示并报区政府同意。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经评审小组同意,由区科委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支持资金。

八、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会同区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将由区科委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同时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和扶持效果,开展绩效评估。

九、附则

1. 本政策由黄浦区科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 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 30 日后实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政策实行之日期间,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参照本政策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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